3月22日,所党委在研发楼405会议室召开了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院总经济师、所长兼党委书记田东方主持,党委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总经济师、所长兼党委书记田东方传达了集团公司党组、九院党委《转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并带领党委成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解读了《意见》突出的政治性、系统性、统领性和针对性四个特点,以及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四方面重大部署。
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院总经济师、所长兼党委书记田东方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党委成员要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义、目的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实抓好,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履行“一岗双责”;二是中层领导干部要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各党(总)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迅速掀起学习高潮,利用“三会一课”等全面学习,深刻领会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落实到位。
就做好后续工作,院总经济师、所长兼党委书记田东方提出五方面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第七次工作会精神和院战略委员会精神,制定所战略规划纲要,要对标“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研究制定“十四五”基本目标;二是要压准压实责任,确保责任令指标完成;三是要创新体制机制,释放企业活力;四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军民融合;五是要坚持从严治党,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在廉政、安全生产、保密、质量等工作上将责任压实压准。 |